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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争论白热化:一碗面条为何招来这么大动静

2007-7-13 9:51: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周文馨 兰州牛肉面限价令争论白热化:

  法律界人士质疑于法无据应取消

  物价部门坚称有法律依据不会改变政策

  新闻快读

  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牛肉面限价令,引起轩然大波。昨日(11日),面对“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是计划经济手段”的质疑,兰州市物价局等坚称,“牛肉面限价的政策不会因争议而改变”。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的争论仅停留在表面,限价令折射出的深层法律问题,才更值得人们关注。有关部门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在做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应首先考虑其行为的合法性。从牛肉面限价举措的出台可以看出,做出这一行政行为的相关人员和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法学专家观点

  与价格法律相违属超越或滥用法定职权

  "关注民生"不能成为突破法律界限理由

  7月12日凌晨5点,东方刚露晨曦,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廖家庄附近一家牛肉面馆的伙计小张已累得满脸汗珠。“和面、揉面、调汤、下面、切牛肉丁……这些都要提前准备好,6点一过就有人来吃面了。”

  6点10分左右,第一位食客来到这家面馆吃早点,要了一碗“毛细”后,便与伙计小张开始

  搭讪:

  “你们没涨价吗?”

  “没涨。”

  “西固区那边都涨了,你们为啥不涨?”

  “政府都限价了,还敢涨?”

  他们的对话提及的“政府限价”,就是指近日兰州市物价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牛大碗”限价令:“普通级”每碗不得超过2.5元,并分别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违规者将严厉查处。

  法律界人士

  限价令反映依法行政意识缺失

  牛肉面限价,引来市民一片叫好声,同时,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但至今为止,质疑者大多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认为此次限价“破坏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是“计划经济手段”。而限价令折射出的深层法律问题,还鲜有人提及。记者为此采访了多名法律界人士。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处长、资深行政法学专家李润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兰州市物价部门为牛肉面限定价格,是与价格法律相违背的,牛肉面的定价显然不在价格法律明确列举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范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限定某一商品的价格,关键要看是否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禁止的领域范围,政府行使公共权力,属于超越或滥用法定职权。”

  李润成对记者说,如果兰州市物价部门想真正解决好牛肉面涨价的问题,就应该对面粉、肉价、菜价等初始物价依法进行干预,而不是对初始商品的衍生商品进行限价。另外,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不能机械、片面地以“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为理由,突破法律界限。如果这样,损坏的将是人民群众根本的、长远的利益。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华阳说,牛肉面作为一种区域性的消费性商品,显然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畴。“牛大碗限价令”举措无法律依据,属行政违法干预市场的行为。他认为,大多数市民的叫好声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种心态应该是一种正常心态,但这种心态应该首先尊重法律,无论其强烈与否,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相关职能部门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在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行为的合法性。

  “从牛肉面限价举措的出台可以看出,做出这一行政行为的相关人员和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高华阳对记者说,实际上,在其他一些地方,一些有权的部门在用权时,也很少考虑法律的限制,这就是违法行政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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